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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征集“奋斗•青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的通知

2017年03月02日 00:00作者:浏览:

各学院: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展现当代大学生在基层就业过程中的真实风貌,营造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开展第二期征集“奋斗·青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现就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征集和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毕业5年内(2012年9月以来)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二、推选范围及作品类型

1、推选范围:推选的毕业生要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

2、作品类型:推选作品类型为“文稿+图片+视频”(报送的人物事迹既有文字和图片也要有视频)。2016年推选的人物不再参加。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报送要求

1、文稿:内容含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推荐学院做好文字把关。

2、视频:内容真实,生动具体,讲述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故事,体现出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符合视频作品创作规范,突出可视性,能够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视频清晰,播放流畅;创作形式不限,可以是手机自拍作品、独立创意制作的微电影等作品;时长:2-5分钟之内;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格式: rm, rmvb, wmv, avi, mpg, mpeg, mp4;尺寸:720*576 或者1280*720或者1920*1080;同时提供该视频内容的画外音文字电子稿。

3、图片:每篇作品提供3张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的图片,对图片场景做简要说明。要求为横向图片,色彩清晰、亮度适中,可用于印刷出版。图片以.jpg格式单独存放,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

4以上材料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赣南师范大学+人物姓名+作品名称”。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2日前,以电子稿方式将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每个学院至少报送一个人物事迹及作品。人物事迹及作品经学校遴选后由招生就业处按要求上报江西省就业办。

四、有关宣传

1、汇编成册正式出版:省就业办遴选优秀作品汇编成册正式出版,免费赠送各高校及有关单位。

2、媒体登载:推选的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通过省就业办审核,将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等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刊登推送播放。

3、免费下载:将人物事迹及视频作品在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网站供免费下载使用。

4、媒体跟进报道:通过省就业办推荐给有关媒体,后续跟进报道。

五、荣誉证书

针对此次活动中各学校推荐的人物,省就业办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典型事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若干个,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关于版权

此次征集的作品,省就业办用于宣传展示和资料保存,不会用于商业途径,作者版权责任自负。

附件:“奋斗·青春”人物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奋斗·青春”人物推荐表

内容

填写事项

报送学校

赣南师范大学

标题

人物姓名

人物联系方式

基层岗位类别

(填写备注中的序号)

撰稿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人物简介(字数限定200字以内):

基层岗位类别:

1.国家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2.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城镇社区;

4.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

5.中小微企业;

6.部队。